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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央大學體育室徵聘專任體育教師公告

體育室 於 2021-07-06 14:31:37 發表此公告

主旨:體育室110學年度第二學期徵聘講師級以上專任體育教師一名。

聘用日期:111年2月1日起。

收件截止日期:110年7月30日(五)止,一律採通訊報名

資格:不限年齡、性別。但須符合以下各項條件。

  1. 學歷:國內、外大學及研究所皆為體育或運動競技相關科系。
  2. 教師資格:已獲部頒講師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尤佳。

未具教育部頒教師證書且持國外學歷者,須檢附以下資料:

  •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書影本。
  •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。
  •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;但申請人係外國人、僑民者免附。

工作內容:

  1. 教授體育課程、相關通識課程與運動代表隊訓練。
  2. 辦理體育室行政業務工作。
  3. 協助體育室辦理運動競賽及相關體育活動。
  4. 術科教學能力:除個人專長教學示範能力外,須具備游泳教學示範能力及教授本校大一體育課程內容(請至體育室網站/課程資訊/體育課程綱要項下查詢)之教學能力。
  5. 研究能力:具備學術研究及發表能力,並有其學術代表著作。

授課內容與時間:

  1. 授課時數:每週體育課十小時。
  2. 體育正課授課內容(興趣選項、大一體育)與實際授課時段,須配合本室開課時段需求而定(排課時段為每週一至週五0800-1840)。

檢附文件:以下文件皆須備齊,否則不予審查,資料恕不退還。請將所有資料掃描成PDF檔寄送至本室電子信箱:ncu7250@cc.ncu.edu.tw,信件主旨註明「應徵專任體育教師-姓名」。

  1. 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
  2. 中文履歷(有制式表格)
  3. 中文自傳(無制式表格)
  4. 學經歷證件(持國外學歷者,其學位證書、在學期間成績單、經歷證明需經駐外單位驗證)
    • 學歷證件
    • 在學期間成績單(具教育部核發之同等級教師證書者免附)
    • 移民署所發就學期間之入出境證明文件(本國學位免附)
    • 經歷證明文件
  5. 教育部核發之同等級教師證書(無則免)
  6. 歷年著作清單(代表作或著作或論文封面、目錄至少一件)
  7. 教授推薦函2份
  8. 身份證影本
  9. 退伍令影本(男)
  10. 個人專長項目獲獎證明影本
  11. 其他與運動專業有關之證照影本

審查程序:本室於報名截止日後,先進行資料審查。

資料審查通過者,由本室通知參與面試與術科教學示範,日期由本室訂定之。

聯絡電話:03-4267128或03-4227151轉57251~57254,體育室吳老師或尤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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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附件

  1. 國立中央大學體育室徵聘專任體育教師公告.doc
  2. 國立中央大學體育室應徵者應送文件順序檢核表.doc
  3. 國立中央大學體育室中文履歷表.doc